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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减至41种精简幅度超过一半

自1月1日起,我国合并2种、取消1种进出口监管证件。至此,我国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精简至41种。

经从额济纳海关了解,2018年进出口监管证件从132种精简到86种,2020年在进出口环节原有的86种监管证件精简到44种的基础上,海关总署进一步梳理进出口环节现行监管证件,按照“能取消的取消,能退出口岸验核的退出验核”的要求,对进出口环节保留验核的监管证件,从证件设立和需要海关验核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等方面进一步分析,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持续精简。截至目前减至41种,精简幅度超过一半。海关会同有关部门实现监管证件联网核查,依托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网上申报、网上办理,通过“放管服”改革,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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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阿拉善盟外事办公室